城市河流作为城市的命脉,不仅有水体循环、水土保持、贮水调洪、水质涵养等功能,而且还能调节温湿度、改善城市小气候,健康的城市水体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城市“因水而生、因水而兴”,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我国许多城市河流水质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十分突出,甚至出现了季节性和常年性水体黑臭现象。因此,解决城市河流的污染、恢复河流的生态环境与治理和社会功能问题仍然是许多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关键任务之一。
城市的景观河道生态环境与治理,水体污染主要是污染源的侵入,如天然降雨、大气中的扬尘、生活垃圾的侵入,长期积累的河底淤泥及淤泥释放的有害物质。加上水体缺少必要的循环,溶解氧过低,缺少水生动、植物生存的环境,使水体逐渐失去自净能力,加上河道底泥长期未清,使底泥不断释放分解为N、P等营养盐,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水体逐渐变绿,藻类疯长,最终导致“水华”现象,产生异味,容易发黑发臭。
开展河道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与治理是恢复提高河道基本功能的根本措施,是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是打造绿色生态河道的客观需要。
生态环境与治理在整治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安全性:河道整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防洪排涝安全,更重要是为了供水安全、生态用水安全和水环境的质量安全。水安全体系是构成河道生态系统的基础条件。
(2)生态性:生态性是指河道整治应满足生物的生存需要,保证河道生态的健康发展为基础。河道整治应以生态性为基本原则,尽量保留原有的生物群落及其栖息地,促使水体自然循环与净化,实现河道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3)自然性:蜿蜒曲折是河道的天然属性,因此在河道整治中,应尽量保持河流的自然地貌特征,维持自然的水文过程,为水体自然流势创造条件。
(4)地域性:不同区域具有不同的特点,这种地域的差异性和特殊性要求人们在进行河道综合整治过程中不能照搬照抄,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应的整治措施。如流经城镇居民区的河段在整治过程中宜注重景观功能,满足人们回归、亲近自然的要求,把水利工程和城镇景观结合起来,造当地浓郁的人文气息。